刑事案件

2万元钱卖掉一岁亲生女儿 无情父亲被判六年

     几乎每个人都痛恨人贩子,因为人贩子几乎丧失人性,残忍撕裂骨肉亲情。让失去孩子的父母陷入痛苦、煎熬和担心害怕之中,让被拐儿童失去父母的关爱。近日,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起拐卖儿童案,人贩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5年,并分别处罚金5000元和3000元。然而让人没有想到的是人贩子竟然是被拐卖孩子的亲生父亲。 


    今年30岁的被告人李某是太康县农民,2009年9月2日,李某与58岁的同村妇女范某经预谋后,由范某介绍,将其年仅1岁的女儿以20000元的价格卖给义马市市民高某某收养。事成之后,李某给范某500元的好处费,后经群众举报案发,买主将收买的女孩李某某送回,李某卖女儿所得的钱被没收。据查被告人李某之妻属于严重的智障患者。 

    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李某以出卖为目的,伙同被告人范某经预谋后,由被告人范某从中介绍买家,将李某的亲生女儿李某某以20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,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。且李、范二人系共同犯罪。被告人范某认罪态度较好,有悔罪表现,酌情对其从轻处罚。遂以犯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。判处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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